摘要 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根據(jù)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上市公司規(guī)范運作指引》及《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》...
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
根據(jù)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(chuàng)業(yè)板上市公司規(guī)范運作指引》及《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我們作為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的獨立董事,對提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《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的議案》進行了審議,現(xiàn)就以上議案所涉及的事項發(fā)表獨立意見如下:我們認為,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中的應付工程款、設備采購、材料采購等款項時,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,符合股東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,也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運行,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,因此,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。
獨立董事:
杜海波
葉樹華
萬 隆
2013年5月27日